【趣味解讀】茅臺咖啡侵權風波,你了解多少?
- 來源
- 上海咖啡機租賃公司
- 時間
- 2024-06-09
茅臺咖啡侵權問題引發熱議,關鍵在于理解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的界限。未經授權使用茅臺商標或模仿其包裝均屬侵權,但合法使用茅臺酒作為配料并說明來源,則不構成侵權。
最近,瑞幸咖啡和貴州茅臺的聯名款“醬香拿鐵”在朋友圈里火得一塌糊涂,首日銷量就達到了驚人的542萬杯!然而,這股熱潮也引發了關于“茅臺咖啡”侵權問題的討論。原來,無錫市的一家店鋪因為自創“茅臺咖啡”而被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過。
茅臺咖啡侵權風波,你了解多少?
“醬香拿鐵”的火爆讓這個問題再次成為焦點。茅臺方面表示,即使是在飲品中添加茅臺酒而不作為賣點宣傳,也算是侵權。但后來茅臺客服又澄清說,如果餐飲店在商品中添加茅臺酒售賣,并且以此作為賣點宣傳,那才構成侵權。這番話引起了網友的熱議,到底什么才算侵權呢?
法轍君認為,要弄清楚這個問題,首先要明確“侵”的是什么權。茅臺酒廠注冊了“茅臺”“貴州茅臺”“貴州茅臺酒”等一系列商標,這些商標在有效期內是受法律保護的。如果未經授權,直接使用這些注冊商標,就構成了商標侵權。即使是不同類別的商品,如果未經授權使用了“茅臺”商標,也是侵權。
如果商家未經授權,擅自使用與“貴州茅臺酒”及其產品的名稱、包裝、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識,使公眾混淆,誤認為該商品與貴州茅臺酒存在特定聯系,也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但是,如果商家將茅臺酒作為食品配料使用,并在善意、合理的前提下,指示性地使用“茅臺”等字樣,提供配料表說明商品含有茅臺酒,那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這種行為大概率不會被視為侵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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